问: 本人于2008年5月24日中午11时余在香河饲料公司家属楼下(宋品臣的楼)被宋品臣指使他人(10余人)打成轻伤,当时是他打电话叫我过去和他女儿商量离婚的事,在淑阳派出所报案,为警方提供了线索,因种种因素与工作压力,到现在迟迟没有结果,愿上级机关给予关注!希望法律给一个公民合法的保护权益!让人民看到真正的公安民警为人民!对得起自己头顶国徽,党性的教育!我多次找到办案机关和香河县公安局,他们都说在侦查中,我感觉案件很明确,但是,他们不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特向您请教!望您指点―――――― 此致 敬礼 答: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则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请求人民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