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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问题
2008-07-10

问: 我与人打架,派出所介入调查后,对方没有经过办案派出所,没有到派出所指定的地方,而是自己找了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了轻伤结论的司法鉴定书,委托单位为当事人.现在事情过去半年多了,而派出所又说要采纳这份鉴定书,让我可以提请重新鉴定.请问这样违反办案程序所做出的司法鉴定书有法律效力吗派出所能采纳吗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可以请律师介入吗

  答: 1、目前关于司法鉴定最权威的文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并没有规定只有办案机关才可以委托鉴定。《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是否请律师介入,由你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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