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在石召开
省领导田向利出席会议,宋长瑞发贺信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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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在省会白楼宾馆国宾会堂隆重召开。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修订通过了《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章程(草案)》,通过了研究会名誉会长、顾问名单,通过了《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2008—2009年度理论研究选题和评选奖励办法》。大会要求,广大会员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政府法制事业积极建言献策。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苏银增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委托出席大会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国钧主持会议并在当选会长后,对政府法制研究会今后的工作讲了意见。省政协副主席田向利、省民政厅厅长古怀璞、省司法厅厅长李益民、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宽到会祝贺。 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成立于2001年,是以进行政府法制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主旨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研究会的会员主要由我省关心、从事法制工作的机关、事业、企业、社团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者组成,研究会成立以来,为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首先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宋长瑞给大会的贺信。宋长瑞以一首激情洋溢的短诗表达了对大会的祝贺:“依法治国,政府任重。职能转变,理论先行。多研成果,造福百姓。巩固根基,万世之功。” 经过大会选举,共有100名会员被选入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国钧被选为会长,李文泉、张光军、赵树堂被选为副会长,高建莉被选为秘书长。 大会通过了研究会名誉会长、顾问名单。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为研究会名誉会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宋长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志奎,省政协副主席田向利和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庆华、省民政厅厅长古怀璞、省司法厅厅长李益民、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宽为研究会顾问。 苏银增在讲话中强调了加强政府法制研究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法制建设日益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依法行政实践发展很快,但是,政府法制研究却相对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因此,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理论创新,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作为全省唯一一个专门研究依法行政的社会团体,要深刻认识搞好政府法制研究的重要行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全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和法律保障。 苏银增指出,政府法制研究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提高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创新性。第一,要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政府法制研究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依法行政的内在规律。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宪法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的基本制度,大胆创新,使政府法制理论真正成为指导依法行政实践的有力武器。第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政府法制研究要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总结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新特点,研究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要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分析研究,突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要坚持改革创新。从事政府法制研究,一定要解放思想,克服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力求在理论和观念上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新,并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和机制创新,加快依法行政进程。 新当选的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会长张国钧对新形势下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研究会在发展和繁荣政府法制理论、健全法规规章体系、营造法制环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作用。张国钧要求,要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研究,为发展和繁荣政府法制理论发挥作用。要在政府法制工作涉及的各领域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纵深研究,始终站在政府法制理论的研究前沿,为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要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工作,在健全新形势下的法规规章体系上发挥作用。要对立法过程中深层次法律关系开展调研论证,为政府立法决策提供科学的法理支持。要参与重大复杂的立法项目的审查修改。要广泛调查研究,收集民意,向决策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为浓化法制氛围、营造法制环境发挥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等工作,为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发挥作用。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法律援助方面发挥作用,利用法理研究和法制实践上的优势,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咨询服务,积极接受委托做好行政诉讼代理应诉工作,积极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张国钧最后强调,政府法制研究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完成好章程规定的各项任务,加强业务学习和制度建设,将研究会建设成高水平的学术团体,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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