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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2008-07-09

问: 我结婚五年,家中有一婆婆,对象有两个哥哥,结婚前说家中房产给我,现在又反悔.说让我和老人一起住,就给我房子,可是却不把房子过户.只写了一个协议说是有老人的所有权,死了之后才是我的.我想问一下自己家写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公证了这份协议,不去过户能行吗?日后两个哥哥还有权要房子吗?老人在世时还有没有权利处理这个房产.他家的房子是单位分的家属房.要是过户需要大概多少费用.

  答: 如果房产所有人是老人,他是有权处分自己的房产的,协议如果形式、内容不违法,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进行了公证,效力更高。关键这份协议是否属于有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你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那么将来的过户权就不在属于你了。还有,老人是一人还是两人,房产是一人的还是两位老人的共同财产?这也是个问题。最好请律师给你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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