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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举全局之力,谋超常举措”全力推进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
2008-07-03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举全局之力,谋超常举措”全力推进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


保定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实施意见》(保发[2008]8号)出台后,市国土资源局迅速召开了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实施意见》精神,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提出了“举全局之力,谋超常举措”全力服务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工作思路。要求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线,改进建设用地工作、推进节约集约,全面提高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着力解决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和以地生财问题,确保实现政府对土地利用和收益的最大化,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撑


二是出台方案,鼓劲加压,细化责任。自我加压,按照“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出台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三年大变样实施方案》,对“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中涉及到国土资源的任务制定详细、具体的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实施时间、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项目用地工作的推进力度。对“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中的重点项目,采取超常措施,及时完成用地报批的各项工作。对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项目,要继续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责承专人负责坐催、盯办,确保项目建设在用地上不出问题。


四是积极配合,千方百计争取省预留的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中的一些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跑部进厅”的力度,争取纳入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范围,尽可能多地使用国家和省直接掌握的用地计划指标,拓展用地空间。


五是加大土地置换力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切实抓好“空心村”治理、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整治,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大和改进土地置换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易主、易位、易权,对已批未用或已批已用的建设用地与农用地进行等量置换,通过置换,缓解项目用地紧张局面。


六是加大土地储备力度。认真执行三部委颁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形式收购储备土地,按规定落实土地储备资本金,确保实现“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政府垄断机制,力争为“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积聚更多的资金。


七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坚决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供地程序。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力争实现土地出让金收益最大化。


八是科学合理规划用地。严格依照规划把好项目用地预审关,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九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管,防止土地囤积和闲置。对已实施供地但超出出让合同约定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明确竣工期限;满二年未动工的,坚决依法收回。

    十是强化土地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土地资源违法违规的动机和苗头,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为“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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