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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召开“迎奥运、保安全、促环境”工作会议
2008-07-01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为奥运和大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越的环境,7月1日,大城县召开迎奥运、保安全、促环境工作会议。会议结合当前奥运安保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全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县长朱建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薛永纯,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刚,副县长梁国华、杨宝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薛永纯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刚,副县长梁国华、杨宝骞分别就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护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等讲了具体意见。留各庄镇和国美公司分别作表态发言。
    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县长朱建强提出三点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电视台、新大城等各新闻媒体要将奥运安保工作纳入今年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宣传计划,要连续报道县政府取缔非法企业的新闻,浓厚依法取缔非法企业的氛围,并以此进一步强化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将环境宣传警示标语、环境政策法规等作为公益广告在节目在滚动播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公民自觉约束自身环境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强化污染排查,杜绝环境隐患。以高度关注环境隐患企业和环境信访案件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信访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本部门、本辖区内的污染状况开展自查自纠,拉出重点治理企业名单,制定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确定完成时限。对有可能引发的信访苗头,早报告,早介入,做好上下沟通,信息互通,力争超前化解,确保将环境污染隐患和环境信访案件全部妥善处理,万无一失。
    三、强化严格执法,确保治理到位。县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增加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察频次,对达不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的,要严格依照省政府新颁布实施的《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一方面实行限产限排,并暂停该企业所有新扩改建项目的审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直至关闭。另一方面对实行高限罚款,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迫使企业加大治理投资,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确保治理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四、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按照辖区管理和“一岗双责”、层层把关的原则,各乡镇要将治理任务分解量化,责任到人头,落实到村街。对此,按照《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中“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并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的规定,各乡镇要配备1至2名专兼职环保人员,经过县环保局的统一培训后,颁发环境监察执法证,配合县环保局对本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和新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监督和管理,对环境纠纷和环境信访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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