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发生的京沪高速铁路施工工人哄抢发现的沉船文物事件,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6月5日,沧州市文物局、沧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京沪高铁天津总部联合举办了京沪高速铁路文物保护学习班。京沪高铁沿线施工单位负责人15人参加学习。
为提高学习人员的感性认识,市文物局安排学员首先前往沧州市博物馆参观“历史文物陈列展”,通过参观沧州各个时期的文物藏品以及历次在建设施工中出土的珍贵文物,学员们无不连声感叹沧州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在学习班上,沧州市文物局业务指导郑志利向学员们详细介绍了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几个案例进行分析,强调各施工单位一定要在工程进行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沧州市文物局长王玉芳在发言中指出,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保护好国家文物是全社会的义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文化遗存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通报文物部门,文物部门会妥善处理。如不及时上报,造成文物破坏,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将按《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刑事处罚。
通过学习,学员们对文物法规有了新的认识,并提出了有益建议:一是今后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前和文物部门进行沟通,达成共识,既保护国家文物,又保证施工依法有序地开展;二是文物部门应将调查结果及时通报给施工单位,使其有的放矢地配合文物部门的工作。沧州支持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邯黄铁路建设也要采取这种方式,把《文物法》的宣传工作做到前头。 5月28日,沧州市文物局接群众举报,南皮县冯口一带有施工单位在运河堤内施工时发现沉船遗骸并有文物出土,民工滥挖疯抢。经查证,建设方是京沪高速铁路。为保护文物,沧州市文物局责成南皮县文保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路段建设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联合两单位举办了文物保护学习班。省文研所3位专业人员于5月30日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