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省文化厅公布了河北省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60人,共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俗等九大类179个省级名录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承载者、传承者和传播者,代表性传承人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载体。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将有助于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弘扬河北优秀传统文化和构建和谐河北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评审命名工作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程序规范。在省文化厅专门下发通知的基础上,经过了本人申请、逐级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等环节,由省文化厅最终核准、确定了公布人选。二是条件严格。参加评审人员必须是已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传承人,并且是技艺突出、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能力的代表性传承人。从事资料保存、收藏和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暂不参加评审。三是公平合理。每个项目原则上确定1名传承人,规模较大、行当较多、濒危程度较高的项目确定了2人以上传承人,比如唐山皮影戏、乐亭大鼓、武安傩戏、沧州林木板大鼓等项目分别命名了5名传承人。四是统筹兼顾。2005年省文化厅曾公布了百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在此次评审中除已经去世的、未申报的以外,其余都给予了充分考虑。同时对已被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直接进入省级项目传承人。
目前,我国已经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省53人榜上有名,总数位居全国第二。福建省以55人居首位。此次省文化厅公布我省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正是与国家级传承人相衔接,标志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