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昌黎县新集镇高庄村土地开发项目和昌黎县刘台庄镇高坨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昌黎县新集镇高庄村,昌黎县刘台庄镇高坨村
(2)工程规模:昌黎县新集镇高庄村土地开发项目47.5609公顷,刘台庄镇高坨村土地整理项目149.2395公顷
(3)工程期限:工期均为365天
(4)工程质量:合格
2、招标内容:项目区内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电力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施工及配套设施的购置。
二、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为专门从事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程序要求: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持企业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秦皇岛市金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备案,并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有关文件。
3、报名时间:2008年5月28日至2008年6月2日下午5时(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秦皇岛市金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新世纪小区36-1-1室
联系人:陈学颖 联系电话:0335-3609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