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督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维护全省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局面。
为切实组织实施好此次专项行动,省文化厅专门印发了《河北省文化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对督察范围、督察内容、督察办法等作出了周密安排。《方案》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周密部署,重在落实。制订具体督查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三是要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举措,确保万无一失;四是要广泛宣传,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推动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文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专项行动;各类文化单位和文化场所要认真按照省政府、省安委有关工作部署和《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好自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