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交流开始被中央越来越多地作为加强执政能力、提高干部素质和遏制官场腐败的重要措施。
2007年的最后一个月,中国一批副部级高官奔走在履新的路上。他们离开目前任职的省、市、区,到其他省区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职。
记者获悉,第一批被调整的司法官员超过20名,其中15名官员的调动方向已经确定并陆续进入工作岗位,另有数名列入调动范围的官员尚未确定最终去向。
北京分析人士将其看作新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就任后“第一把火”。最高检人士透露,此次调整工作由周永康主持,2007年12月中旬下达到最高院和最高检的相关文件亦由中央政法委起草。
尽管官方媒体对此次调整未在第一时间做出任何报道,但全国范围内如此大规模的司法官员异动依然迅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反贪腐需要,中央地方博弈等各种猜测随之产生。
此前的2006年5月,中共中央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文件,将法院、检察院列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司法部、公安部为行政机关),并提出原则上要对省级高院院长、检察长进行易地交流。
1年之后,继省、部级行政官员大规模易地调动之后,司法机关高官跨省调动如约而至。
易地交流将成为惯例
记者获知,目前基本确定的各省市高级法院院长的调整包括:
江西省高院院长康为民调任湖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张忠厚调任江西省高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钱锋调任重庆市高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四川省高院院长李少平调任天津市高院副院长、党组书记;浙江省高院院长应勇调任上海市高院党组书记;云南省高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董治良调任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高院常务副院长齐奇调任浙江省高院副院长。
另有两名调整对象来自法院系统之外: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张立勇调任河南省高院党组书记,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调任吉林省高院副院长。
其中,张立勇曾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事、副处长、处长。张文显则是标准的法学家出身,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等诸多头衔。
各省检察长方面的调整规模相对较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乔汉荣调任甘肃省检察院代检察长;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任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任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而现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陈旭则被推荐为下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检察院、法院之间的跨省跨部门调动亦引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勇霞调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鄂调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此外,湖南省高院党组书记江必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孙谦,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蔡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等多位司法高官在次轮调整中已辞去职务,但他们的去向尚未公布。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消息称,目前被调整的大部分司法官员是以党组书记、副院长和副检察长等名义开展工作,至2008年1月各地人大开会换届时,将被集体扶正,其中新任检察长还需要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批准。一批年龄偏大的司法官员则会在此次调整中退休。
由于200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都将卸任,此轮大调整将在“两会”之前全部完成。
记者获悉,此轮调整之后,新任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司法官员易地交流将逐渐形成惯例。
为增强反腐能力
“主要还是为了反腐工作的需要。通过易地交流,打破司法官员长期任职后在地方形成的关系网和利益链。”最高人民法院一位人士在分析此次大规模调动时称。
此次调整涉及的司法官员均为1950年后出生,这被众多观察家解读为司法干部年轻化的趋势。
而大部分被调整司法官员包括李少平、张忠厚、康为民、柯汉民和崔伟等人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这又被认为代表了司法官员由退伍军人或政工干部担任向法律专业人才转型的趋势。
“这只是正常的调动,与此前各省其他政府官员的调动并无太大区别。”上述最高院人士强调,“当然,这也体现了中央对司法机关工作的重视。”
1999年4月2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干部交流成为大陆行政系统的长期传统。2006年8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再次发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除传统行政系统外,还包括法院和检察院两大司法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副职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
“中组部的文件和长期的干部交流传统可以认为是此次法院、检察院系统高官交流的大背景。”最高院人士表示,“在同一地点长期工作之后,干部原则上都要和出生地、经常工作地分离。”
此前,中国刚刚进行了新一轮的大规模高级官员易地任职和交流,上海、天津、河北、青海、云南、广西、辽宁、黑龙江和吉林等省(市、自治区)以及中组部、国家工商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均在交流之列。
但司法系统的高官调动显然具有更强烈的反腐败色彩:中国司法机关承担着反腐败的侦查、审理重任,但其自身却也长期饱受腐败问题的困扰。
2003年武汉中院13名法官落马,2005年阜阳市中院10余名院长庭长落马,2006年深圳中院亦爆出集体腐败窝案。湖南洪江等地检察院则曾被媒体报道收钱了案。众多丑闻严重影响了中国司法机关的形象。
权力博弈的上海缩影
更多的观点则将本次司法高官调动看作长期以来中央、地方两种权力博弈在司法界的必然体现。
“《宪法》规定,各省高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各省人大选举产生。如果严格按照宪法的逻辑,很难想象一个省的检察长会去外省任职,或是接受其他省份的检察长来本省任职。”
一位著名法学家表示:“跨省安排地方司法官员,是中央权力的展现。除了反腐的需要,或许还有通过强力约束地方司法机关,对其他权力机关加以影响的考虑。”
至今仍在社保案漩涡之中的上海成了这种博弈的缩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的变动则显示了中央对司法高官易地交流的决心:
上海高院院长公示的人选原本为现任常务副院长齐奇。公示期间,上海司法界已经有传闻称公示结束后齐奇将被易地交流。
后来根据中央组织部门要求,齐奇果然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进行对调。
此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一职已经20多年未曾由外省人担任。
据上海司法界一位知情人士称,过去20多年里,中国司法系统被地方政府俘获的现象非常严重,上海同样如此。大规模司法官员调动即为打破这种僵局,尽管这种调动在过程中受到过一些抵抗。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一职变动后仍然由当地官员陈旭担任,这被认为是此次司法官员调整中的特例。陈旭长期在上海法院系统担任一中院院长、高院副院长等职,现为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据上海司法界人士介绍说,陈旭亦曾被安排易地交流,但由于亲属身体健康原因最终获准留在上海。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调动为司法官员和行政官员‘成套’调动,避免了行政官员不调动,单纯调动司法官员,导致‘空降部队’被地方势立孤立,难以发挥作用的不利局面。”一位匿名消息源称。
陈良宇落马之后的2007年,上海已经经历韩正(代理)、习近平和俞正声3任市委书记的更迭。不久前又向外省输出8名副市级干部,包括多名市委常委和副市长。
相应地,外省亦有8名干部进入上海工作。最新消息是,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已经来到上海,出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一职。再加上高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变动,上海官场“换血”意图更加明显。
“如此规模的调动或将对上海依然艰巨的反腐工作有所推动。”一位上海司法界人士称。
(摘自《凤凰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