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政惠民”为基本导向,把档案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来抓
1、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其“资政惠民”的地位和作用,在改革开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益发显得重要。唱响“资政惠民”、唱响“建设创新型档案局”,是全省档案工作的主旋律,也是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基本导向。全省各级档案部门,都要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总目标,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把档案宣传工作,尤其是“两个唱响”,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在手上。
2、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事业;档案宣传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档案事业由小到大,档案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和对档案的需求越来越强,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个过程的每一步,都与档案宣传工作的作用密不可分。因此,加强档案宣传工作,不仅是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自身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的需要,更是适应经济和社会快速协调发展、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档案需求、实现档案工作“资政惠民”作用的需要。
3、还要充分认识,在全省档案系统,真正唱响“资政惠民”,唱响“建设创新型档案局”这个主旋律,绝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绝不会轻而易举就能取得成效。需要不断地统一思想,不断地提高认识,不断地加强领导;需要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统筹谋划,制定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大讨论。只有这样,才能使全省广大档案工作者不断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理解档案工作只有坚持为党和国家现实工作服务,才能充分体现其价值和功能;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建设创新型档案局,才能“资好政”、“惠好民”。
4、从2007年起,在全省档案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两个唱响”的大讨论,省、市、县三级档案局(馆),都要先从本局(馆)内部入手,从制定并实施切合实际的方案入手,通过组织发动,人人谈体会、谈认识,使“资政惠民”和“建设创新型档案局”入脑入心。在此基础上,通过在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开展有奖征文等,将讨论引向深入,推向社会。要引导全省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者,紧密结合单位和自己的实际,围绕“资政惠民”和“建设创新型档案局”,畅谈作为档案人的光荣感、责任感,从而使两个唱响,逐渐变为广大档案工作者为党和国家档案事业献身的自觉行动,变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5、要清醒看到,近年来,虽然我省各级档案部门在档案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省档案宣传,不论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看,还是从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来讲,都还明显存在着站位低、视野窄、形式旧、渠道少、时效性不强、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使得我省一些本应该在全国叫得响的工作,没能产生足够的效应,一些应该让各级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的情况,没能及时被传递,一些应该让社会公众认知的档案信息,没有在社会上引起足够的认识。一些地方的档案工作,之所以长期存在着气氛冷、环境差,甚至被“边缘化”的状况,究其原因,也是与档案宣传跟不上有直接关系的。因此,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一定要站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好服务的高度,查找差距,制定对策,开拓创新,寻求突破。
6、要切实明白,档案是一种供全社会共享的公共资源,这种公共资源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与需要的宝贵财富,渗透在经济生活、文化生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其他资源无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档案宣传,有着广泛的内容和广阔的前景。要牢固树立“大档案”宣传的理念,努力做到站位高,视野宽,跳出档案看档案;要牢固树立“以我为主、合作共赢”的理念,努力发挥档案优势,携手打造面向内外的宣传平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档案宣传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努力走出一条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成功之路。
7、要下大力建立起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反应快的档案宣传队伍,把宣传工作覆盖到档案工作内部各个方面,把触角延伸到各基层单位;同时,要鼓励全省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者,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敏锐捕捉第一手的信息资源,努力为全省档案宣传工作做出贡献。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协调共进,争取经过数年努力,在全省建成纵横交错,贯穿省、市、县三级档案局(馆),上至国家档案局,下至乡镇、农村及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宣传网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省档案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档案工作的根本大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是河北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根本法规。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宣传贯彻《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以及各级档案部门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重要活动和经验,作为长期的、经常的、第一位的任务。
9、围绕大局,搞好服务,是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根本要求。要把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档案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各级档案部门充分发挥应有的服务作用,做为积极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的重中之重。
10、国家档案馆建设,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档案工作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人民的根本保障。2006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县级国家档案馆建设的意见》,2007年1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了《档案馆建设标准》,这是指导国家档案馆建设的根本依据,要大力宣传这两个文件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各级国家档案馆建设,摆在各项档案工作首位并作为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重大突破口,紧抓不放,以此为动力,尽快从根本上打破我省国家档案馆建设滞后的局面。
11、档案接收严重滞后,大量该进馆而未进馆的档案散存于社会是一个极大的隐患。要把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档案接收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档案宣传工作的紧迫任务,以促进档案接收工作开展,满足社会不同层次利用者对档案的利用需求。
12、加快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是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各地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开展档案数字化工程的做法和经验,大力推进我省的档案数字化建设工程。
1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建立家庭档案的需求日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一定要敏判形势,力争主动,大力宣传建立家庭档案的重要意义,宣传“一切围绕家庭转,一切围绕需求建”的指导思想和坚持有条件、坚持尊重家庭自愿、坚持因家、因人、因事制宜、坚持家庭自建等指导原则,通过深入到户、宣传到家这些深入细致的工作,使“百万家庭建档”工程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14、从2007年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系统评先活动,各地要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认真研究、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各级各类档案部门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级档案工作者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展示新时期档案人的风采。
不断丰富和创新档案宣传的形式,拓展档案宣传的途径
15、档案宣传的形式极为丰富,包括了向上级档案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信息上报,在各级报刊特别在《中国档案报》上发表文章,通过各级电台、电视台播放有关档案工作的新闻、专题片,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出版发行档案专业书籍,深度开发编研成果,定期、不定期举办展览、讲座、座谈会,组织社会人到档案馆参观,以及利用《档案法》颁布等各种纪念日及重大事件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等等。各级档案部门,每年都要精心谋划适合本地情况的档案宣传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做到既全面开花,又重点突出;既有“细水长流”的日常宣传,又有“集中造势”的规模行动。
16、办好“档案信息网”。省和有条件的市、县档案局(馆),都要舍得投入,本着高起点、特色浓、内容丰、效果好的方向、要求,下大力办好“档案信息网”,使之成为各级档案部门面向社会宣传档案工作、传播档案文化的“第一”窗口。
17、办好《河北档案工作》和各级档案信息刊物。要以“资政惠民”为宗旨,以全面、快速、准确地反映全省各级各类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果为主要内容,以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档案工作的重要举措及各地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办好《河北档案工作》。有条件的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办好当地的档案信息刊物,使之成为指导工作、交流思想、探讨业务,以及面向社会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阵地。
18、办好《档案传真》。以“资政”为目标,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挖掘省内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中的重要史料,整理成专题材料等,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努力在档案工作与领导机关之间,架起一座密切联系的新桥梁。
19、办好《档案天地》杂志。《档案天地》是我省唯一省级档案专业刊物,是全省档案工作者共有的园地,各级档案部门在组织稿件、宣传发行等方面,要给以大力支持。要按照“立足档案、面向社会;立足河北、面向全国”的定位和“全局办刊”的方针,不断加大改版改革力度,使之尽快成长为我省具有鲜明特色的优秀社会期刊。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20、每年年终,组织对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进行评比通报,对在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市、县也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本级及基层单位的档案宣传工作进行定期考核通报。
21、考核,分文稿类宣传和活动类宣传两个层次一并进行。文稿类宣传,主要包括被省局转发的文件、调研报告、典型材料;省局主要领导及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在上报文件、信息上的批示;在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河北档案信息网”、省局信息刊物上发表的稿件;在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或专题性会议上的重点发言、典型材料等。活动类宣传,主要包括举办大型展览,开展一定规模的知识竞赛,召开面向社会公众的座谈会、知识讲座,重要节日上街宣传、文艺汇演,编研出版及《档案天地》、《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征订等。
22、评分标准。文稿类宣传:各种文件、调研报告、典型材料被省局转发的,每件20分;被省局主要领导或设区市领导批示,每件15分;县(市、区)领导批示,每件10分;为省局信息刊物、网站、《档案天地》提供稿件,每篇1分,发表者5分(不重复计分);在国家级报刊、媒体(含《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发表稿件,头版头条每件10分,其它,每件5分;在地方报刊、媒体(含市委、市政府信息)发表稿件,每篇5分;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或专题性会议上的重点发言20分;在全省档案工作会议或专题性会议上的重点发言10分;设区市市委、市政府(含“两办”)印发档案工作文件,每件20分,转发,每件10分;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含“两办”)印发档案工作文件,每件10分,转发,每件5分。活动类宣传,每项20分,其中报刊征订一项,达标者方可计分。
23、考核办法。年度各项宣传工作,省档案局掌握情况的,由省局直接计分;省档案局未掌握情况的,由相关市、县(市、区)档案部门按分值统计结果,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河北省档案局办公室。得分上不封顶。设区市档案局100分为达标单位,县(市、区)档案局60分为达标单位。对评出的达标单位在全省档案宣传工作会议上通报表扬。省局内部档案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4、表彰奖励。每年在全省评选出“档案宣传工作先进市”3个(以市、县两级加权平均数为依据);评选“档案宣传工作先进县(市、区)” 20个。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对先进市和先进县中的前10名,除发奖牌、证书,通报表扬外,并根据排名次序,发不同数额的奖金。在档案宣传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或重要成绩者,可设单项奖若干名,一同予以表彰。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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