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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2008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2007-10-31
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
公开征集2008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做好2008年政府立法工作,推进政府立法民主化进程,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今天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公告指出,欢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需要省政府制定规章或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要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和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保障,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急需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所要解决的问题。
公告指出,立法项目建议请于2007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5号,或发电子邮件至:fzbsgy@163.com,邮政编码:050053,联系人:孙广颖(0311-87902953),王小亮(0311-879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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