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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家企业被认定为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2007-10-29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根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了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经严格评审和筛选,我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晶牛微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北邢台晶牛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两年。
      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部火炬中心在各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经地方推荐、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的优秀企业,认定的指标涉及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主导产品技术创新水平等诸多内容。截至目前,我省共有有效期内重点高新技术企业3家(包括2006年获得认定的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它们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重点扶植和支持,以充分发挥其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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