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省对各设区市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本次督查活动一并进行。
这次督查的目的是,了解各地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情况,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就和主要经验,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督查内容包括,一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重点抓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落实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完成人口控制目标等。
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部门责任的落实情况。拟主要检查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发改委、教育、公安、人事、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卫生、统计、工商、扶贫、食药监、法院、工会、团委、妇联等l9个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措施情况;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情况;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切实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情况。
三是人口计生部门责任的落实情况。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四清三落实”活动,重点抓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和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超生,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切实加强面向基层的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服务站和流动服务车作用,重点做好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等。
此次督导检查分5个组,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各安排一名副厅级干部任组长,成员分别从省委宣传部、省纪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省妇联、省人口计生委抽调。
督查评估采取各地自查与省督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设区市在自查基础上,由督查组对各设区市进行督查评估.拟对保定市随机抽查两个县(市),其余各设区市分别随机抽查一个县(市),每县(市)抽查一个乡(镇)、一个村。对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的督查评估,主要采取听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对县以下的督查评估,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核查实物、资料、听取群众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
督导检查拟于9月中旬进行,时间为一周左右。
依据督查评估情况和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结果,兑现奖惩。省政府对设区市以及县(市、区)的奖惩,按照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表彰奖励方案实施。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省直相关部门的表彰,采取各设区市对省直部门评议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各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推荐不超过8个省直部门作为候选先进单位,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设区市推荐结果,结合本年度日常工作实绩的督查评估结果,推荐拟受表彰单位,报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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