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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冀政办【2007】11号
【颁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07年10月10日
【实施日期】
2007年10月10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7】11号),和省政府网站建设协调小组的要求,对现有“中国河北”门户网站栏目体系进行了调整,各设区市政府、省直各部门的维护任务也作了相应的调整。为了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根据维护任务的不同,分别就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组成部门、省直其他部门制定了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十月十日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设区市政府考核标准
分类
内容
标准
分数
总分
体制机制
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
按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文件要求理顺网站建设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配合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其他工作
20
20
信息发布
动态信息发布
平均每日更新2-3条,反映本市的最新动态
10
20
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公开本市的政府信息
10
专题专栏
专题专栏供稿
为“中国河北”门户网站开辟的专题专栏供稿,每月供稿2篇,采用一篇加1分(计分无上限)
20
20
互动交流
排忧解难
经核实情况属实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
20
20
公益服务
本地公益服务信息
提供本辖区公益服务的相关信息
20
20
总分
 
100
附加分:
 
 
 
 
特色服务
本地特色服务
开展本地特色服务和为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特色专栏
 
20
省政府组成部门考核标准
分类
内容
标准
分数
总分
工作机制
建立网站建设工作机制
指定一名处级干部做网站建设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配合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其他工作
20
20
信息发布
动态信息发布
平均每周更新8-10条信息,反应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动态
10
20
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本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有关统计数据、年度工作总结,需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0
互动交流
网上咨询
涉及业务咨询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答
10
30
监督投诉
及时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提出办理意见
10
在线访谈(非常关注)
积极组织或参加网站的在线访谈(非常关注)
10
排忧解难
经核实情况属实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
网上办事
办事指南
提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的详细办事指南
 
10
20
表格下载
提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的相关表格下载
网上办理
在审批事项办理规定时限内处理并回复
10
专题专栏
专题专栏供稿
为“中国河北”门户网站开辟的专题专栏供稿,每月供稿2篇,采用一篇加1分(计分无上限)
10
10
总分
 
100
附加分:
 
 
 
 
特色服务
本部门服务信息
提供本部门服务信息或主动开展专栏
20
20
省直其他单位考核标准
分类
内容
标准
分数
总分
工作机制
建立网站建设工作机制
指定一名处级干部做网站建设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配合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其他工作
20
20
信息发布
动态信息发布
平均每周更新5-8条信息,反应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动态
10
20
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本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有关统计数据、年度工作总结,需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0
互动交流
网上咨询
涉及业务咨询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答
10
30
在线访谈    (非常关注)
积极组织或参加网站的在线访谈(非常关注)
10
排忧解难
经核实情况属实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
10
网上办事
办事指南
提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的详细办事指南
 
10
20
表格下载
提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的相关表格下载
网上办理
在审批事项办理规定时限内处理并回复
10
专题专栏
专题专栏供稿
为中国河北门户网站开辟的专题专栏供稿每月供稿2篇,采用一篇加1分(计分无上限)。
10
10
总分
 
100
附加分:
 
 
 
 
特色服务
本部门服务信息
提供本部门服务信息或主动开展专栏
20
20
说明:承担维护任务总分不到100分的部门,将承担任务总分折合为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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