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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张石高速公路化稍营至张保界段公路项目建成后设置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文  号】
办字〔2007〕83号
【颁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二○○七年九月三日
【实施日期】
二○○七年九月三日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2007〕379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张石高速公路化稍营至张保界段公路项目建成后,设置北辛庄、西方城、蔚县东、蔚县南4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和黑石岭临时主线收费站(待保定市段建成接通后撤销),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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