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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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药行业标准“YY0571-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医院电动床安全专用要求”已于200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使我省所有生产电动病床的企业能够全面的理解和贯彻实施此标准,医疗器械处于2006年7月4日在石家庄市召开了该标准的宣贯研讨会议,参加宣贯会的有全省15家生产企业及省级医疗器械检测单位。
主要宣贯内容为:“YY0571-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医院电动床安全专用要求”;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食药监械(2006)205号”文件;关于对注册产品标准如何修订等内容。
宣贯中强调所有生产企业要抓紧时间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按照YY0571-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医院电动床安全专用要求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食药监械(2006)205号”文件的要求对注册产品标准进行修订;二是要按照YY0571-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医院电动床安全专用要求”对产品进行设计上的修改;三是按照修订好的注册产品标准到省级以上医疗器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四是要对修改后的电动床办理重新注册或进行注册更改;五是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电动床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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